原油期货行情
期货强行平仓的执行顺序是怎样的?
强行平仓的执行顺序是怎样的?
在不同账户间的强行平仓顺序不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不同账户间的强行平仓给出了明确规定。
(1)在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0,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而被强行平仓时,分为三种情况。①当只有会员自营账户违约时,对自营账户的持仓按合约总持仓量大小顺序进行强行平仓。如果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仍小于0,对其代理账户中的投资者进行移仓。
②当只有经纪账户违约时,首先动用自营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和平仓金额进行补足,再对经纪账户中的持仓按一定原则进行强行平仓。
③当自营账户和经纪账户都违约时,强行平仓顺序是先自营账户,后经纪账户。如果经纪账户持仓强行平仓后,结算准备金大于0,对投资者进行移仓。
(2)在持仓超过限仓规定而被强行平仓时,也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①当只有一个会员出现此种情况时,先平自营账户持仓,再平经纪账户持仓。经纪账户持仓按会员超仓数量与会员持仓数量的比例确定有关投资者的平仓数量。
②当有多个会员出现此种情况时,优先选择超仓数量大的会员作为强行平仓的对象。投资者超仓的,对该投资者的超仓持仓进行强行平仓;投资者在多个会员处持仓的,按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
③会员和投资者同时超仓的,先对超仓的投资者进行平仓,再按会员超仓的方法平仓。
什么是强行减仓制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强行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份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操合成交。申报平仓数量是在当日交易收市后,已在交易所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无法成交目客户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当日结算价10%的所有持仓。同一客户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行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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